“穿墙电缆的套管口未封堵,四条穿墙电缆也未在两侧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6月12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煤矿采煤工作面配电点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多项安全生产隐患,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今年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菏泽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起草《菏泽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8个方面34项内容,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强化煤矿治本攻坚抓落实。制定菏泽市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执法一处和产煤县应急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诊断体检8矿次,排查安全隐患858条,提出建议意见82条。
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抓落实。对8处煤矿375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审查,发布预警信息,建立“一矿一册”工作台账,督促煤矿落实管控措施、治理资金和责任人。开展煤矿定点划线,实行挂牌管理,对辖区煤矿采煤工作面划定生产红线87处。
聚焦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抓落实。全国“两会”“五一”“端午节”期间,市、县应急局4支监管执法队伍同步开展督导检查,所有驻矿安全督导员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开展安全检查6矿次,督促各煤矿完成雨季“三防”工程146项,开展演练15次,组织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68矿次、撤出井下作业人员22634人次。
严格“打非治违”抓落实。坚持“逢检查必执法”,采取突击夜查、“四不两直”、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今年以来,组织执法检查20矿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450条,停用设备3台(套),行政处罚196.8万元。
突出压实煤矿主体责任抓落实。推动各煤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62次,治理灾害工程47项,升级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工艺27项,组织安全培训159次、培训从业人员14657人,学习宣贯法律法规32场,开展应急演练29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