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浙江海发矿业有限公司成功竞得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涂茨镇钱仓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该矿出让资源总量5418.8万吨,出让年限6.6年,设计生产规模980万吨/年,成交价5.76亿元,加之超2.46亿元的政策处理费用,该项目资源成本约15.18元/吨。
据了解,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要求报价高于起始价(起始价5.7亿元,每次报价增幅为600万元或者其整数倍)。竞得人可分5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每期缴纳收益总额的20%。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不足上一年度实际开采量的,可在当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让收益。
近几年,浙江省新成交矿山大多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废弃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等,矿山设计生产规模较大,出让年限较短。据砂石骨料网数据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范围内中大型砂石生产线共计116条,在产产能超4.32亿吨/年,宁波地区中大型砂石生产线共计19条,在产砂石产能约9652万吨/年。
根据公告,该矿位于象山县涂茨镇钱仓村卢家山,矿区面积约0.5477平方千米,矿区东侧设有一个禁止爆破区,面积约0.1536平方千米。矿权范围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5418.8万吨(2087.5万方),其中石料矿5293.8万吨(2036.1万方),宕碴125万吨(51.4万方)。表土剥离物36.8万方。剥采比0.02:1(立方米:立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地勘工作取样试验(砂浆棒快速法)的13件样品中有3件样品碱活性膨胀率为 0.10%-0.2%(ZK701为0.12%、ZK002为0.14%、ZK805为0.11%),存在潜在碱活性。竞得人应对该部分石料进一步开展碱活性试验,明确利用方向,需在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后方可用作砂石骨料。
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采矿权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相关批复,政策处理费用超2.46亿元。此外,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金额为2780万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并将约430.6万元报告编制费用及超3097.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一次性缴纳至象山县财政专户。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要求,象山县人民政府按年度落实矿区范围内采矿用地指标共计约821.55亩。采矿权出让第一年落实100亩,剩余721.55亩采矿用地指标根据矿山开采实际情况逐年保障,至采矿许可证到期止。竞得人在首期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
根据相关要求,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2〕5号)、《关于全面推进矿山数字化建设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104号)等要求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等相关工作。
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钻孔、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生产过程中矿石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存等环节应全程封闭。矿山开采采用湿式作业。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措施减少噪声、粉尘、水体、固废等污染,矿区生产生活用水净化达标后才能外排,并使用水循环。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