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密 码: 忘记密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技术支持 > 政策法规
客服热线:0371-56727233 官方微博

鞍山科技专项资金不得低于年度预算支出2%

日期:2012-04-27 | 来源:辽宁日报
        中国振动机械网来自辽宁日报消息: 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市财政年度支出预算科技专项资金不得低于年度预算支..

        中国振动机械网来自辽宁日报消息: 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市财政年度支出预算科技专项资金不得低于年度预算支出的2%,县(市)区不得低于年度预算支出的1%。 《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通过。 2%和1%这两个具体数字和两个“不低于”的原则,将鞍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对于科技事业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法定化。
    条例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强科技进步工作考核、搭建科技平台、建立奖励制度、扶持园区发展、培育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还专设“农业技术进步”一章,总结了鞍山多年来在农业科技进步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对扶持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特色农业产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健全农村科技培训体系、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等方面都作出了有鞍山特色的规定。
    为提高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条例在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实施产权战略、进行人才培训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为了促进企业标准战略的实施,重点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规定,对在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制定中起主导作用的企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刘丽娟
本文关键词:鞍山 科技专项资金
诚信企业推荐
  • 太行振动

  • 威猛振动

  • 四达振动

  • 神宇机械

  • 万力振动

  • 北海矿山

  • 河南万泰

  • 鑫鹰环保

  • 宇环机械

  • 志远筛子王

  • 金特振动

  • 新乡威远

  • 恒锦冶金

  • 中鑫机械

  • 朝阳振动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371-56727233 客服传真 振动筛分交流群① 58519197(满)② 107250318(满) ③ 87177774(未满) ④ 35419702(未满)
© 2007- 中国振动机械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300046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90850
客服邮箱: 本站法律顾问: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871792307 1321379918 技术:497398702

振动机械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