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下月起正式施行
建筑垃圾产量逐年递增,如何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直接关系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4月25日,太原市环卫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即将实施的《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并介绍了近期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情况。
建筑垃圾连年递增
近年来,太原市建筑垃圾逐年递增。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的建筑垃圾产量分别是2100万吨、2600万吨、4100万吨,三年几乎翻了倍。
今年,各项建设工程陆续开工,二青会场馆建设进入高潮,1号线、3号线轨道工程也将启动,建筑垃圾还将持续增加。对此,太原市、区两级环卫部门不断加大整治力度,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和乱倾乱倒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为了减少建筑垃圾运输中造成的污染,本月起,太原市环卫部门联合交警支队建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动查处、抄牌制度等,不间断展开专项整治。
其中,路上运行的渣土车辆以执勤交警查处为主,源头治理出土工地以市容环卫执法为主;每周不少于3次夜间联合查处,集中打击中环路、东峰路等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查处过程中,环卫执法人员一旦发现出土工地使用黑渣土车辆(无牌无证无资质),则采取强制措施停工,并及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查扣黑渣土车辆。
同时,由太原市市容环卫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整理出土工地、渣土车辆运行及市、区环卫执法查处情况,每周汇总后及时向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市渣土管理处通报;各有关部门针对查处的违规行为,分别予以处罚。截至目前,太原市已查扣违规渣土车辆9台;责令整改出土工地20余家,强制停工工地4家;转接2319、12345等举报案件40余件,全部予以查处。
随意处置要受罚
5月1日起,《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太原市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方面,都纳入法制化管理。
“就建筑废弃物而言,绝大多数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太原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时中瑛介绍说,通过立法,尤其是一些优惠、鼓励、扶植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利于下一步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和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而且,对于建筑垃圾的管理、清运、倾倒等,也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内容。《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乱堆、乱放、乱倒、抛撒建筑垃圾等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相关部门将根据其违法行为,分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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