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浙江省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广泛征求<关于加快推进水泥粉磨行业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内容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湖州市水泥粉磨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湖州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意见建议》中涉水泥行业相关重点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水泥工业产业政策,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引,以节能改造、亩均税收运用、能效及环保对标为主抓手,着力压减过剩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聚度、提升绿色生产水平、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循环高效、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提高我市水泥粉磨行业的质量和效益。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水泥粉磨行业改造提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水泥粉磨企业关停重组13家以上,腾出盘活土地600亩左右;腾出能耗空间近4万吨标煤;亩均税收达到40万元/亩以上,亩均增加值达到120万元/亩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7%以上;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mg/m3,无组织排放与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管控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各区(县)水泥粉磨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家,全市水泥粉磨企业总数不超过7家;绿色建材产品比重稳步提高,质量水平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一批省级绿色工厂;水泥粉磨企业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智能化、绿色低碳化生产水平领跑全省。
三、主要任务
严格项目准入审批
各地严格控制新建水泥粉磨产能,鼓励现有企业联合重组。同时须采用绿色环保、固废利用、节能减排、智能生产等先进技术;规模要达到年产水泥100万吨及以上,磨机直径须在3.8米及以上;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须达到《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21)能耗限额等级1级;须配置满足《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的除尘设备及堆存、包装、运输等系列管控措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相关企业如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
整治低效高耗企业
严格执行最新环保、能耗、安全、质量和技术装备等法规标准,不定期开展合法合规性专项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不予换发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关停退出。完善奖励与约束机制,对主动退出的水泥粉磨企业按退出时间给予梯度奖励。
推行绿色安全生产
推进节能降耗改造,建立健全能耗监测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完成粉尘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达到大气治理绩效评级中引领型企业指标要求。持续推进提高水泥粉磨企业对矿渣、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JC/T 2301-2015),加强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定时开展自查自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将5G专网+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入水泥行业原料进料、反应过程、质量控制、污染物发放、能源消耗等水泥生产重点环节,促进水泥行业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变革,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设备管理和安全环保水平。建立健全“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攻关,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加大投入研制新型水泥,鼓励利用现有水泥生产线发展满足海洋、港口、高铁、隧道等工程需求的特种水泥新产品;鼓励发展低熟料系数水泥,新型固碳凝胶材料等新型低碳水泥,丰富水泥产品体系,拓展市场范围。
以下为湖州市水泥粉磨企业整治提升清单:
区县关停整合提升水泥企业年度任务分解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