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DB3302/T 1130-2022)。据悉,该规范为全省首个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管理的地方标准,将于2022年6月17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随着“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轨道交通等工作的推进,宁波全域建筑垃圾量呈井喷式增长。据统计,每万平方米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500至600吨建筑垃圾,每万平方米旧建筑拆除将产生7000至12000吨建筑垃圾。仅2020年一年,我市主城区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已达13000万吨,且还在逐年增加。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已成为新型城市化进程的难点、城市运行管理的痛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堵点。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迫在眉睫。
据统计,目前,宁波全市共有各类渣土运输车4000余辆(包括新型环保渣土车),工程泥浆车200余辆,各种装修垃圾运输车辆更是车型各异、数量繁多,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存在严重的源头超载、乱倾倒、运输滴洒漏以及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还对道路桥梁、市民出行等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据悉,该规范主要从适用的建筑垃圾范围、运输车辆、运输组织、运输要求、车辆字样及颜色喷绘等五个方面对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进行了规范。针对建筑垃圾的运输主体——运输车辆,规范明确了车辆整体技术标准、标识及车容车貌等要求;针对运输组织,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车辆核准和维护、应急管理、驾驶员培训等要求;针对运输过程,明确了车辆启动、出车检查、装载、道路运输、倾倒、应急处置权等要求;针对车辆字样及颜色喷绘,根据装载建筑垃圾的种类明确了运输车辆的外观要求。
例如,规范规定应在车辆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内装载,不应超重、超高等,场地监控系统和车载装置应能清晰记录装载全过程,从而有效解决源头超载乱象。规范还规定装载完毕后,应检查车辆密封状况,不应存在滴漏、遗撒等情况,并冲洗车辆,检查车辆标识及车容车貌,确保上路行驶时无车轮带泥、车体挂泥现象,进而有效解决建筑垃圾车辆运输时滴洒漏乱象。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范的发布实施,是宁波运用标准化手段破解建筑垃圾处置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有助于实现建筑垃圾运输源头把控、有序调度、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垃圾运输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